北京知汇宏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苏州分所
苏州重点实验室申报
面向企业
1.智能制造信息技术
2.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
3.生物医药现代农业
4.现代海洋高端装备
申报优势
新认定
01-新以定建成后运行满1年的省工程研究中心、工程实验室,通验收的,给予资金励
02-省工程研究中心、工程实验室在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,给予资金奖励
03-省级荣誉,50万奖补
优先等次
01- 评估认定为优秀的,予以励
02-优先推荐申报国家(国家地方联合)工程研究中心(工程实验室) 等国家级创新平台
03-各市发展改革委应将已复或评估优秀的省工程研究中心、工程验室列入支持重点,鼓励适当安排配套资金
申报条件
1.法人资格
依托单位须在中华大民共和国境内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。
2.目标规划
有明确的建设发展规划,研究方向符合产业技术发展战略目标,管理制度健全,运行良好。
3.实验场所
具备良好的实验场所,拥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科学研究试验设备、仪器装备及配套设施等。
4.学术条件
拥有学术水平高、 组织能力强的学术带头人;有一支年龄与知识结构较为合理的研究队伍。
5.推广能力
依托单位对重点实验室的科研成果具有较强的转化及应用推广能力
发布日期: | 2023年09月0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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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效期: | 2023年10月07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