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知汇宏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苏州分所

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项目申报

申报条件及对象 1.基本条件。 在苏州市登记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企业成立时间在2012年1月1日及以后;获得过私募股权投资或产业投资,且实缴到位;企业未上市 (包括国内主板、创业板、科创板、北交所以及境外资本市场);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。 2.优选条件。 所在行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、先导产业或新经济新模式;企业经营管理稳健;颠覆式创新能力强;创新成果显著;未来爆发式成长的可能性大;入选苏州市瞪羚计划企业。 ​申报材料 1.苏州市“独角兽”培育企业申请 2.企业最新一轮股权融资材料或其他估值材料 3.企业验资报告或其他投资款到位材料或企业股 权变更工商登记核准通知书 4.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 5.知识产权列表及核心知识产权证书 6.承担市级以上科技项目列表
发布日期: 2023年08月24日
有效期: 2023年09月23日